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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墨从未想到过,自己有一天需要哄一头猩猩。

本想强行命令金条听话。

可转念一合计雇佣员工还得给对方钱呢,金条闹点小脾气也正常。

行了,哄一下吧。

自己收服的宠物哭着也得忍下来。

只是琢磨了一下。

给猩猩什么东西会开心呢?

媳妇儿?

别闹了,自己上哪儿给它找一头母猩猩去?

说是把镜哥送给猩猩?

可那纯粹是扯王八犊子,猩猩敢收自己就能剁了它的爪子。

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东西?

吴墨在空间里挑挑拣拣,也没看着什么合适的玩意儿。

后来干脆一合计猩猩也是杂食动物,给它来个罐头解解馋吧。

别说,金条吃的很开心。

肉吃完了,大爪子抓着铁盒子,连上面的汤汁全都舔入嘴里。

吃了老子的东西,再不想干活可就不讲究了。

吴墨拍了金条胳膊一下。

示意它背着或者抱着白玛往前走。

金条嘴挺馋,对于罐头有些恋恋不舍,不过还是很听话的点了点头。

搞定了金条,剩下的就是白玛。

虽说思念儿子心情占据了上风。

可面对金条这么一个高大又雄壮的猩猩,白玛本能地还是感觉到了害怕。

这并不奇怪,解连环被抱起的时候还有些麻爪呢,更何况是白玛?

“怕啥呀?它又不咬你?”

吴墨见白玛有些迟疑不定,歪着脑袋问了一句,“你以前不是救助过一头浑身是毛的怪物吗?当初怎么不害怕?”

白玛眼睛噌地一下睁大,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吴墨,连连追问道:“你怎么知道?你见过毛毛?”

“啥玩意?”

吴墨怀疑自己听错了,抠抠耳朵又试探地问了一句,“你重说一遍,我没听清,我见过谁?”

“毛毛,一只浑身长满毛发的小动物…”

小动物?

那家伙站起来体型比狮子还要庞大。

柔顺的毛发?

别闹,一身毛比钢筋还要扎手。

吴墨越听越觉得有点懵逼。

白玛嘴里描述的形象,怎么与自己看到文成公主兽形是两回事儿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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